配资炒股优质平台 天阳科技: 关于提前赎回“天阳转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26 20:57    点击次数:89

配资炒股优质平台 天阳科技: 关于提前赎回“天阳转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72        证券简称:天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2 债券代码:123184        债券简称:天阳转债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天阳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天阳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 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解除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天阳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醒投资者关注不能 转股的风险; 将按照 100.24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天阳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 在很大差异,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大额投资损失,特别提醒“天阳转债”持有人 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 2025 年 5 月 28 日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天阳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1.71 元/ 股)的 130%(含 130%,即 15.23 元/股),根据《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已触发 “天阳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前赎回“天阳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 司董事会决定公司行使“天阳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天 阳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天阳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阳转债”基本情况    (一)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天阳宏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97,500.00 万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不含税)后的余额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大华验字 2023000152 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97,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 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阳转债”,债券代码“123184”。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 2023 年 3 月 29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10 月 9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 年 3 月 22 日)止。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及其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有 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4.92 元/股。    (1)截至 2024 年 2 月 8 日,因公司股票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天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 案》。 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天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向下修正“天阳转债”的转 股价格,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天阳 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 修正“天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将“天阳转 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1.88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2 月 27 日起生 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向下修正“天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2)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 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4,430,061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可 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1.8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除权除息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天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3)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和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按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36 名 激励对象办理 336.965 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本次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 336.51 万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7 月 26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2024 年 7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4)、《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可 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1.8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7 月 26 日(新增股份 上 市 日 ) 起 生 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天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4)202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 定和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按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6 名 激励对象办理 61.785 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本次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 61.785 万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3 月 18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2025 年 3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115)、《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可 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1.7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3 月 18 日(新增股份 上 市 日 ) 起 生 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天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5)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了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注销事宜,共注销 股份 3,000,200 股,公司总股本减少 3,000,200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65%。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本次回 购账户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1.7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于 2025 年 5 月 6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0)。    (6)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规划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2025-055)。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可 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1.7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天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二、“天阳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天阳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 额;i 为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 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情况     自 2025 年 5 月 28 日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不低于“天阳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1.71 元/股)的 130%(即 15.23 元/股),根 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天阳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天阳转债”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赎回价格为 100.24 元/张(含息、含税)。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0.80%);     t:指计息天数(109 天),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 年 3 月 24 日)起至本计息年 度赎回日(2025 年 7 月 11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80%×109/365≈0.24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24=100.24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 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 年 7 月 10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天阳转 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年 7 月 10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天阳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天阳 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阳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天阳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 入“天阳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57076008   联系邮箱:ir@tansun.com.cn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天阳转债”的情况   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建平先生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 存在交易“天阳转债”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张                           期间合计买入   期间合计卖出 可转债持有人      期初持有数量                            期末持有数量                             数量       数量  欧阳建平         857,632        -      857,632     -   合计          857,632        -      857,632     -   除以上情形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不存在交易“天阳转债”的情形。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 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1 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 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 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 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 的核查意见; 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